中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颁布实施后,汉台区坚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区纪委结合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切实做好“六个结合”,有效推进了《工作规划》的全面实施。
一是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抓教育。坚持从全区干部队伍实际出发,扎实开展以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等“三项教育”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创新和落实相结合抓制度。一方面着力在建章立制、源头治腐上下功夫,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人和事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三是党内与党外相结合抓监督。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四是深化与拓展相结合抓改革。围绕掌好权、管好钱、办好事、用好人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健全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五是严管与严查相结合抓纠风。重点加强对执纪执法部门和人、财、物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和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以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汉台。六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惩处。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腐败,有力发挥办案的震慑作用。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前移关口,抓源头,抓苗头,促进预防腐败机制不断完善。
文章来源:汉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