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牵住“牛鼻子”,打出“组合拳”,不断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问责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
坚持明责在前。在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该市针对派驻机构职责转变和反腐倡廉“上热下凉”实际,从严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主体责任和内设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体责任;对镇办纪委书记实行专任,并保证2至3人工作力量,在基层党组织强力推进配备纪律检查委员,目前全市466个党总支、8719个党支部委员会中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扭住主体责任 “牛鼻子”。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再次对“两个责任”细化分解,明确了27项具体任务。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双签双述制度,在召开的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区委书记、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并对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讲评。
扬起问责这个“牛鞭子”。坚持把刚性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去年共实施责任追究74件,问责77人,对12个单位取消评优资格,通过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2月,市委又专门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责任,持续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