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洋县纪委针对2015年纪律审查工作总量和自办案件再创历史新高走在全市前列与总体工作目标完成和年度考核位次有所下滑并存的实际,逐项对照,找准纪律审查信息和协作区办案两大差距,确定2016年纪律审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稳数量提质量实现新作为,信息协作区目标翻番开创新局面。通过优化考核,加大权重,制度支撑,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走出一条创新协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一季度,受理信访举报60件(次),初核53件(次),转立案18件,处分党员干部18人,市级以上刊载案件信息5篇,协作区办案7件。
取消任务核定基数。从今年起,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不定指标,不设上限”的新常态,不能再有“办案任务”的认识和说法,要牢固树立挺纪于前的“底线”意识和完成基数不是纪律审查工作全部的“目标”意识。参考各镇(办)农村党员人数和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以及近年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将全县18个镇(办)划分为四个考核序列,将34个县直纪(工)委、纪检组划分为五个考核序列,每个考核序列分别核定考核基数,此考核基数在年度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基础分值中占40分。
调整人数补贴挂钩。为了保证办案人员足额拿补贴,扭转平均主义局面,根据各纪工委、纪检组确定的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基数和工作量的大小,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重新优化调整办案补贴人数,坚决纠正纪委委员应该享受办案补贴的错误认识和做法,真正体现办案补贴人数向纪律审查工作基数大、完成好的镇办、部门和一线纪律审查人员倾斜。
补足短板 夯实基础。案件信息和协作区办案设定目标列入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基数,要求每个纪工委、纪检组撰写的案件信息,在市纪委“天汉清风”以上网站媒体至少刊登1篇,要求每个镇办纪委办理的协作区案件数,占其确定的考核基数至少要过半。这两个目标要纳入考核基数,在年度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基础分值中各占10分。
加大权重 激励创新。在奖励分值中,将案件信息原来的加分中省市县8、5、4、2分标准提高到20、15、10、5分。将原来协作区办案每件加3分提高到每件加5分。这个加分项适用于完成考核基数之外的增加数。
三项制度提升质量。一是实行线索月报制度。每个纪工委、纪检组每月必须向县纪委案管室报告一次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无论是已经掌握的线索还是正在初核的线索,都必须按要求上报,即使没有线索也要上报情况,做到“全报告”、“零报告”,案管室要及时统计分析,提出线索处置意见,以便县纪委掌握总体情况,加强对线索处置的领导。二是坚持案件会审制度和案情通报会制度。各纪工委、纪检组初核完问题线索,未转立案的初核件,必须报经县纪委包片室审核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召开案情通报会后方可了结;拟立案的初核件,必须报经县纪委包片室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方可提交有关会议研究立案,在召开案情通报会后才能移送审理。
严把规矩严守纪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纪律审查工作目标,创新方式,改变作风,夯实基础,牢固树立“办案安全大于天”、“保密是办案的生命线”、“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也是政治纪律”的意识,确保“零事故”。对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纪工委、纪检组,年度考核直接以零分记,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主办人要认真签写《纪律审查工作安全承诺书》,并坚决实行“一案一签”,对跑风漏气、失密泄密、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党委重视 部门支持。各列考镇办、部门党委(党组)要重视纪律审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经费保障、人员力量、装备设施等方面要有新作为,真正把“领导和支持”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为办案经费和办案补贴的落实及正确使用做好指导、协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