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略阳县严把“三个关口”,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1至8月,全县“三公经费”支出915万元,较去年减少305万元,同比下降25%。其中:无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费653万元,较去年减少162万元,同比减少20%;公务接待费262万元,较去年减少143万元,同比减少35%。
严把教育关。按照教育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理念,该县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促使其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县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意见作为全县党员干部必学内容,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作风建设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相关文件,对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要求,及时下发通知,提出纪律要求,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同时,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厉行节约”专题教育,在全县餐饮店和宾馆酒店张贴反对浪费、倡导节约等标语或漫画,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碰纪律红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该县还坚持每月2次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警示提醒短信,在县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设立专栏、专题和曝光台,公开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增强教育的威慑力。此外,对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谈话教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严把支出关。为从源头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年初,略阳县将县级部门公用经费预算统一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接待费压缩20%。预算下达后,要求各单位以收定支,细化开支标准,制定 “三公”经费、会议费控制指标及措施,并将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网上进行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为防止预算执行搞变通,该县严格考核,禁止在“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提出追加事项。同时,该县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各单位以公务接待的名义利用公款宴请、送礼,各类会议统一使用自助餐或简餐,并在全县所有机关单位推行“廉政灶”和公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派遣、登记等各项规章制度,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规范会议开支标准,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瘦身各类会议、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类报销“三笔会签”制度,即各单位报销的条据由经办人员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审批报销,对不符合报销的或超支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有效控制政府部门运行成本。
严把监督关。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合力把好监督关。县纪委、监察局对外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指派专人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涉及“三公”经费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坚持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县审计局结合2014年度各项审计项目,特别是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将会议费和“三公”经费作为2014年度各项审计项目的必审内容,重点关注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安排使用情况。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4次深入县直各部门和18个镇,重点从票据支出内容、支出附件凭证、经费列支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发现的公务支出中违反规定、奢侈浪费等行为,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