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中市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契机,切实加快“三转”步伐,扎实有力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市纪委把协助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首要职责,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一是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及时协助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逐项细化党委6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3个方面的监督责任,并建立健全10项机制,做到谋划部署知责、推动落实尽责、出了问题问责,使各级党政组织切实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年初签订责任书、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的形式,不断强化对下级党委及其“一把手”责任落实的监督。坚持每年开展述廉巡查,召开全市述廉大会,先后有48名县区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三是严把执纪问责关。按照可定义、可操作、可衔接、可量化、可追责的“五可”标准,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加大追究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围绕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上年累计检查单位685次,查处5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其中县级干部1人,对12人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其中县级干部2人,共对48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先后对南郑、洋县、宁强、佛坪四县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及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的10名县级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及时将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二、突出主业,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得到持续提升。今年前8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571件,同比上升61.8%;初核线索555件,同比上升28.2%;立案462件,同比上升22.6 %;结案418件,同比上升16.8%;给予党政纪处分427人,同比上升13.6%,其中县处级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责任追究26人。近期,洋县副县长李某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市纪委调查。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案件线索研判处理机制,实行县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116件案件线索进行了分析排查,实现了案件线索集中排查、上提一级、分类处理、规范处置。为了加强办案安全工作,按照中省纪委规范办案点建设要求,选择了一处相对独立封闭安全的场所,建设一个规范的办案点,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建成使用。
三、加强监督,不断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坚持把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作为加强监督的重点,积极探索完善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方法。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新三项制度的推行,在落实中实现创新发展。目前,在实现村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城镇社区的实际和特点,建立规范居民监督委员会126个;全市11个县区开通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依托便民服务平台和载体,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对涉及党员和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受理、直查快办。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针对市直单位派驻机构只有一名纪检组长,人员少、监督缺乏手段的现状,在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中探索推行了联组巡查制度,将43个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整合为6个纪检监察联组,每年定期通过交叉巡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年度重大任务、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巡查,变系统内部自查自纠为系统外部横向监督,有效解决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力量薄弱、监督乏力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联组巡查工作,先后对先后对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进行了交叉巡查,对市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纠正问题 21个。今年第三批6个部门的巡查工作正在开展当中。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卫生系统市红十字协会挪用公款案、市疾病防控中心违反财经纪律案、市中心医院乱收费案,我们对市卫生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对巡查中发现市文广新局暴露出其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大而化之的现象,结合查处的市电视转播台台长违纪案,对文广新局的主要领导追究了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监督。对廉政教育紧抓不放,市纪委主要领导在市县级干部轮训班、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对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问题进行分析,剖析典型案例,提出廉政要求。围绕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意见》、《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利用公款吃请的意见》和《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规定的通知》,加强教育监督,力促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好转。
四、聚焦中心,努力加快“三转”进程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转”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有效推进“三转”工作落实。
一是整合工作力量。市纪委监察局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7个精简到9个,办案室由2个增加到4个,履行执纪监督人员占到机关总人数的76.5%。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增加到43个,11个县区纪委监察局增设纪检监察室7个,增加行政编制8个,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得到有效配备,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业主责聚合。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角色定位,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加强针对反映问题的专案检查。去年下半年以来核查“三公经费”问题线索111件,其他问题线索15件,今年先后查处了群众反映汉台区、南郑县等4个县区教研室违规收取教师立项课题费问题。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工作,制定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暂行办法》,为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打好了基础。在派驻机构管理方面,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逐步实现党委政府部门和人大、政协纪检组织派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