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汉中市召开2011年度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安排部署我市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建锋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贺书田讲话,副市长李九红,市政协副主席车国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建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虎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1年度全市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和《2011年度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情况,与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贺书田在讲话中回顾并肯定了我市近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新修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关于责任内容的新规定、检查考核的新措施、责任追究的新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书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主管领导、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要强化协调配合,严格检查考核,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三位一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抓好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汉中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坚强保证。针对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和即将开展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贺书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抓好这三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魏建锋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务求认识到位。要瞄准全年目标,务求夯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不落空。要切实把贯彻落实新《规定》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确保会议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文章来源:汉中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