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佛坪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从6月3日起,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县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登记自查。截止6月30日,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登记自查阶段工作顺利完成。
成立机构,加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佛坪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编办、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和协调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综合、督查、统计3个工作组,负责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宣传动员,营造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4月25日,县纪委组织全县党政机关负责人收听收看中央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过各镇、部门(单位)相继召开领导干部会、动员会、干部职工会等多种形式,对公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营造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严格政策,认真做好公务用车登记自查工作。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事求是、认真清查、有车必登的原则,要求各单位逐车进行登记,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如实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佛坪县此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共涉及85个单位、部门,其中,行政单位49个、事业单位31个、人民团体5个,切实做到自查登记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查面达到100%,并对上报的所有车辆录入报表管理系统,全面摸清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配备使用情况。
今年,佛坪县委、县政府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此次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上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治理的重点是全县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用车和其他非公务性车辆,以及党政机关下属其他事业单位的各类车辆一并列入此次登记范围,清理登记面覆盖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全部车辆。目前,此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章来源:佛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