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纪委“五项措施”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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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略阳县纪委灵活运用四种模式,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省、交转办要结果件和转乡镇(办)纪委办理且要反馈结果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请上来分析探讨式督办。及时将被交办单位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叫上来,共同分析探讨调查重点,帮助他们找准切入点,提醒其应注意有关事项。

 

    二是走下去现场指导式督办。即深入基层,根据基层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反馈的疑难问题,一同分析研究,帮助基层单位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对策,必要时参与其中共同办理。注重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求委局各室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到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形成从委局领导到办案人员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领导“带案下访”和“按时接访”,现场一线解决问题。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或上访人要求过高的案件,委局领导亲自带领调查组人员深入案发地了解情况,现场办公,现场帮助解决问题。对基层办理的一些较为复杂或认识不一致的信访案件,为保证按期办结,即时上报,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的办法,听取基层同志的办理意见,共同“会诊”信访案件,帮助和促进基层单位按期完成信访案件的查办任务。

 

    四是电话提醒式督办。即通过电话对被交办单位给予提醒,不间断地提醒督办,并且让其做出具体承诺,避免发生超时问题。

 

    五是积极探索,创新查案方法。办案时做到“真诚”、“准确”、“细致”。充分依靠群众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匿名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深入分析,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发现问题,查清问题。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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