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略阳县扶贫办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不断创新机制,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了扶贫开发绩效。从资金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实施能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分年安排、项目到村、责任到人,体现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制度的严肃性和措施的有效性。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是"救命钱",略阳县扶贫办始终坚持这一主导思想,提高对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
一是建立项目库,严格实施项目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是贫困农民的“救命钱”“发展钱”。为了严把资金投向,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上。略阳县扶贫办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以项目为目标,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库,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对于本地区符合扶贫资金投向的项目进行认真考察论证,经专家评审后入选项目库。财政部门作为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积极参与项目的选择、立项和审定工作,坚持按项目落实资金,按进度拨付资金,按项目组织验收。凡是财政扶贫资金投资的项目,在立项过程中,财政部门积极参与项目预算(或概算)的编审;在实施过程中,按项目工程进度拨款,通过拨款进行控制;在项目竣工后,主动参与竣工项目的验收,严格审查项目决算。对于项目实施好、用途合法合理的项目要及时拨付资金,凡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核销。真正使财政扶贫资金事前有预算、建设有核算、完工有决算。另外,逐步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及责任终身追究制,促使财政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近年来,略阳县从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建立和健全 项工作机制。为了切实管好财政扶贫资金,禁止多头开户及转移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该县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都在指定国家银行开设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户由国库和农业科共同管理,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拨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并完善拨款、记帐及内部稽核控制制度,确保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制度建设方面,严格实行报帐制。该县根据财政部《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扶贫资金报帐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下发了相关细则规定,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报帐程序,使报帐制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
三是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为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略阳县克服过去重资金拨付、轻监督检查的倾向,把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同时,加强日常抽查年度检查及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市县扶贫、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联系协作,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扶贫投入。略阳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底子薄、欠帐多、资金需求量大,解决好投入问题,对于搞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在管好用好中省财政扶贫资金的同时,该县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加大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另外,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积极探索扶贫投入多元化的机制,打破依靠政府单一投入的格局,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住建、水利等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集中捆绑使用,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