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日前,洋县创新工作举措,在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中做到了四个明确:
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明确该项工作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具体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机关事项。成立6个督导小组,由纪委常委任组长,从纪委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督查指导。
明确督导对象。将各镇、各部门、县直事业单位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纳入督导检查范围,确保督查指导对象全覆盖。
明确督导内容。主要围绕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个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廉政准则》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部门履行牵头责任和任务完成及创新工作开展等工作进行全面督相指导。
明确督导方法。对8项督导内容全部细化量化,结合年初任务分解,印制督导工作记录卡,督查中以常规工作有序推进,难点工作措施得力,创新工作有亮点为恒量标尺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对主要特点及经验进行挖掘,对存在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平庸无特色等主要问题全部在记录卡上记载,记录卡作为一面镜子与被督查单位班子成员人人见面,使被督查单位知其成效、明白不足。最后由被督查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督查组长共同签字,检查结束后,全县召开检查督导汇总分析会,分析会上被督查单位逐一亮相,通过汇总分析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起到了全面了解各督查指导“双赢”效果,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文章来源:洋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