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构建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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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南郑县纠风办在各部门、行业聘请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各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当中聘请60名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并颁发了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书,聘请2年。以此来延伸纠风工作触角、构建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体系、促进全县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对所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明确了工作职责:监督镇、村和各部门对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难点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群众呼声;及时向所在的镇纪委或县纪委、监察局举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行为;积极参加县、镇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遵守纪律,定期向县政府纠风办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明确了监督员的权力: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各镇、村和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刁难;根据安排参加或列席有关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方面的会议;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可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了解所反映问题和转递投诉的办理情况。

 

  县政府纠风办将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监督员,听取其对各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发送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方面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其通报全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以及转递的投诉,督促办理,并把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文章来源:南郑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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