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纪委向全县通报一起发生在本县某镇中心校的食品安全防范不力典型事件。
九月初以来,城固县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后,在县人大对全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视的过程中,发现某镇中心校师生食堂存放有变质肉食品,当即要求不准食用,妥善处理,但事后该校炊事员先后两次用此肉品准备加工成师生熟食时被巡视组发现并当即制止。鉴于该校在师生灶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险些酿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问题,县教体局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对此事作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该中心校负有安全责任的校长、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县纪委在通报中指出,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关乎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得力措施,强化监管。学校作为食品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更应建立严密的监管机制,但该中心校校长、副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者,思想不重视,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得力,致使食品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势必影响到全县求突破、抓发展、促和谐、保稳定的大好局面。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及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不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今后对安全职责不清,麻痹松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