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出台《乡镇干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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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今年7月,镇巴县组织人事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乡镇干部管理规定》。

 

    一、坚持原则,加强管理。乡镇干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管理为主的原则;坚持干部调配统一进行的原则;坚持干部教育培训统一安排,乡镇负责的原则;坚持注重平时考核,严把年终考评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

 

    二、因岗施教,提升素质。干部教育培训立足各乡镇实际,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干部类别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抓住岗位廉政教育关键,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通过思想教育,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三、县乡联动,严格考核。乡镇干部管理以乡镇为主,人事关系隶属于县直部门的乡镇干部由乡镇和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各乡镇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和《廉政建设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各乡镇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注重平时考核,做到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力戒图形式,走过场。各乡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轮岗交流、增强活力。乡镇干部交流以促进工作为出发点,将每一位干部安排到最适合发挥其特长的职位上,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和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内工作人员一般三年内进行一次轮岗,轮岗时进行公开竞争,并将竞争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备案。各乡镇按照交流比例按时上报拟交流人员名单,县人社局结合各乡镇上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审定。组织、人社部门作出交流决定后,各乡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进调出干部。被调动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安排、按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规定》共10章35条,涉及指导思想、适用范围、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职务晋升、人员录用、交流回避、辞职辞退、请假休假、其他等十项内容。

文章来源:镇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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