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通过“清单式”固化“两个责任”具体内容,较好地解决了“干什么事、负什么责”的问题,使得两个责任目标更明、责任更实、指向更准。
据悉,2014年汉中市委便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对两个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统筹谋划部署、推动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考核、带头做好表率等工作职责,扭转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的模糊认识,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中的政治责任、首要责任和第一责任,解决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责任不明、要义不清、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紧接着,市上又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在主体责任方面提出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支持案件查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五项主体责任和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三项监督责任。同时,对各级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履职要求提出了标准和措施,并细化成24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压力传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
今年以来,市委、市纪委又将上述工作上升为清单式明责、清单式管理、清单式考核,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了清单式责任书,立下了履职的“军令状”。
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市上各套班子和各县区、各部门跟着学、照着做,从市到县到镇办及村级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责任清单,夯实了“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