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对党政纪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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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增强相互学习交流的实效性,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8]33号文件),近日,城固县纪委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纪委承办的2011年度党政纪案件质量开展一次检查考核,他们下发了《关于对乡镇2011年度自办的党政纪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考核的通知》。


    检查考核的内容包括: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定性量纪、处分执行、目标完成及其它情况,对今年以来的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综合评价。


    通知要求:一是各乡镇纪委要对照《城固县乡镇部门党政纪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办法》首先进行自查,完善手续,查漏补缺,确保查办案件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二是由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案卷、召开座谈会、点评指导等方式进行,并对照评查标准进行量化打分。三是各考核组在工作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通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交流改进,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四是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年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案件查办考核得分项目的评分依据,列入产生2011年度全县案件查办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要素。五是各乡镇纪委要高度重视这次评查考核活动,截止11月底,未完成年度办案目标任务,已立案未结案的乡镇要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尽快结案,完成任务。考核工作结束后,县纪委将对这次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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