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汉中市南郑区纪委监委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监管责任,突出监督重点,全力以赴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该区纪委监委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2个督导组,研究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针对性制定监督清单。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职能部门通报治理工作进展,会商研讨难点堵点问题,统筹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各部门严负其责。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协作区工作机制,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带领联系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人员力量,开展“日常巡查+突击夜查+交叉互查”立体化监督,对协作区内部门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主体履职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通过约谈提醒、发函督办、实地核查等方式,常态化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同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实行重大案件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相关问题线索严查快处。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汉中市南郑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等相关规定,在环评审批、项目资金分配、环保执法等领域进一步防控风险点,筑牢“防火墙”。(南郑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