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反腐败协调工作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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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强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四个亲自”,大力支持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十八大以来,全县执纪执法单位查处的腐败案件数量质量同步上升,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89件,党政政纪处分571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48人,给予撤职处分18人、开除党纪39人、开除公职10人;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0件62人;审判机关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7件1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人,各执纪执法单位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效发挥了执纪执法的威慑作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等综合效应得以显现。

二是反腐败协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牵头协调职能,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各成员单位之间通力协作,做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近年来,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4件,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3件17人。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在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职级职务、工资待遇、考核等次、工作岗位等做出调整,有力维护了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三是反腐败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县委结合近年来全县反腐败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制定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反腐败工作信息沟通、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报告反馈、办案协作、舆情处置、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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