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突出四个环节抓好述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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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项自律机制,也是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的认真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镇巴县突出四个环节抓好述廉工作。


    一是做实廉政巡察。在述廉大会召开前,由县纪委牵头,纪委委员参与,深入到述廉对象所在的镇、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谈话、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等形式对述廉对象述廉报告公示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廉政准则》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纠正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等开展廉政巡察,广泛了解党政主要领导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倾听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巡察指出存在的问题,指导完善述廉报告,促使述廉对象客观公正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查摆问题,真正把述廉巡察变成实施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服务发展的有益途径。巡察结束后,县纪委认真作出巡察报告,为述廉测评和质询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做细测评质询。我县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测评内容,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标准,让参加测评人员一目了然,做出相应格次的评价。县纪委委员根据述廉报告、巡察报告、日常考核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方面对述廉对象有针对性的提出询问和质询。今年我县创新形式,在询问质询结束后又增加了县级领导点评环节。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邀请了述廉对象所在镇、部门联系点和分管工作的县级领导现场进行点评,切实增加了述廉整改的实效性。对于测评结果,我们将专题报告县委,抄送组织部门,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三是做严整改措施。对述廉巡察、询问质询中发现的问题,在述廉大会结束后,县纪委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和整改时限,要求述廉对象从自身和主观上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结束后,将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在整改过程中,县纪委加强整改督办,时刻关注整改状况,检验整改效果,直到完全落实整改要求,达到整改目的。对漠视整改工作,不认真解决问题的,县纪委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做好结果运用。我县创新述廉成果的运用形式,充分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四项功效。一即教育功效: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述廉评议的全过程,通过开展述廉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以及廉政承诺的诚信意识。二即监督功效:推行述廉评议的过程,就是党政“一把手”广泛接受监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既充分发挥了纪委全委会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又培养了党政“一把手”在监督下有效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三即纠错功效:在述廉结束后,县纪委认真做好馈廉、督廉、用廉工作,述廉对象虚心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落实。四即参考功效:将述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党委和组织部门提供提拔任用和奖惩的参考依据,使勤政廉洁的干部及时得到提拔褒奖,不廉洁的干部及时受到惩处。

 

文章来源:镇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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