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汉台区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不断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建设,以案带训、以案带教、分类指导,积极破解镇办纪委及部门纪检组办案力量不足、业务技能不高等难题,强化了全区集中办案队伍力量,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夯实了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去年以来,共启用办案协作区25次,查办案件25件,处分25人。
统一指挥,破解人员力量“不足难”。按照统筹指导、就近协作、依法回避的原则,将全区所有镇办和部门纳入办案协作区内,组成六个协作区案件检查工作组,并充实完善协作区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资源库。遇复杂疑难案件线索需要由办案协作区查办的,由协作区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力量,集中办理,并做好相应协调、联络和后勤保障。
督办指导,破解工作水平“提升难”。针对镇办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骨干少、综合知识多专业知识少等情况,采取以案促学的方式,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协作区办案,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分工协作能力。同时,通过探讨疑难问题,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开拓思维,强化技能,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提升。
统筹协作,有效破解情面“放下难”。充分利用办案人才库资源,详细掌握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科学调度,严格遵守协作办案回避制度,原则上不抽调案发地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由协作区办公室直接抽调人员参与调查,有效排除人情关系的干扰。
规范程序,破解办案质量“提高难”。明确规范协作区办案报批流程,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根据案情需要确定案件主办人、协办人;实行严格的“乡案县审”制度,规范初审和移送审理程序,确保案件办理和审理质量;认真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帮助案件管辖镇办或部门分析原因、堵塞漏洞;严格问责机制,对不支持、不配合办案工作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有关要求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