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从制度规范、督察提醒、督办问效、严肃纪律等四个方面全面提升专项治理水平,为该县项目规范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创出了新路子。
一是建制度。该县按照中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印发了《城固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明确了治理的范围、要求等。结合该县实际,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制定出台了《城固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城固县政府投资项目问责暂行办法》,加强项目监管。
二是强监督。依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兼顾好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检查的同时,对投资金额大,县上重点和重大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业务培训,县工治办建立了工治信息交流平台,专门进行业务指导。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县财政局、计划局、审计局、城建局等成员单位工作人员32人组成8个检查组,对项目审批、实施到验收全过程落实情况,采取“七个从严”和 “四查四看”工作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结束,现场按项目分别填写检查结论表,由各检查组组长把关负责,项目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
三是力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工治办及时建立了整改台账,对发现问题的各项目,分别向项目所属主管部门送达了反馈表,要求配合县工治办做好项目整改。整改采取“三结合”模式,“三个结合”分别是与抓项目廉政预警机制工作相结合,排查项目环节、人员岗位等风险点,未雨绸缪,使项目监管关口前移,有效防止了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与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相结合,提高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强化项目监管责任;与效能督察工作相结合,跟踪问效。整改情况,采取销号处理,实施监控项目整改动态,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严问责。按照各项目整改时限督办要求,责成各检查组进行实时回访,及时更新整改台账记录。对整改不力、工作推诿懈怠,整改成效不明显的,严格依照《城固县政府投资项目问责暂行办法》实施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达到以查处促规范,以查处促完善,以查处保廉洁的目的。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