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四项措施”狠抓案件查办人才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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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勉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出台了《建立查办案件人才库的意见》和《查办案件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强化措施,狠抓案件查办人才库建设,整合办案力量,增强了查办案件尤其是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

 

  一是严格选拔人才,抽调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案件查办人才库。抽调的人员中有多年从事反贪、反渎和刑庭审判工作的,有熟悉精通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的,有具备丰富经验善于处理疑难信访问题的。

 

  二是严格人员管理。当案情复杂、涉及证券、金融、房地产等专业性领域时,即根据需要抽调案件查办人才库的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工作。抽调人员时要经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向被调用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公函。

 

  三是严肃办案纪律。被抽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办案秘密,服从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遣。

 

  四是建立保障和激励机制。抽调人员参与办案时,原单位不得以不在岗为由降低或减少工资福利待遇,调用期间原单位不得安排其他工作。案件办结后,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被抽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写出书面评定,对有功绩的办案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2011年,勉县将正式启动协作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人才库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投资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贪污腐化、行贿受贿、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的案件的查办力度,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文章来源: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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