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坪县纪委紧跟中、省、市纪委反腐的新步伐,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原则。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通过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8月,共初核处置各类违纪线索23件,立案20件(其中乡科级5人),结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问责案3件处分9人,对大河坝镇食品安全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对陈家坝镇金星村换届选举违法违规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对县敬老院老人意外死亡安全事故进行了追责,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处直接违纪人员,同时还要调查部门党政负责人,更要认真问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同时按照《2015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等相关文件,将全年工作任务分为6大块45项重点工作,落实到10名县级领导和13个责任单位,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个到位”。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为了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制定印发了《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方案》,通过听、看、访、评、考的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