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是汉中市的政治、经济中心区,全区辖7镇7个街道办事处,面积556平方公里,人口55万人。近年来,汉台区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预防腐败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盯党政领导决策层、权力运行中间层和村级干部基础层三个层面,在分层施教,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基础上,强化分层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助力构建大预防格局,为廉洁汉台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火墙”。
一、以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为平台,紧盯党政“一把手”抓监督
汉台区坚持把述廉制度作为加强“一把手”监督重要举措,规范实施,突出实效,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具体要求上不断创新。一是抓巡察,深挖腐败苗头。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深入走访述廉对象所在辖区和系统的干部、群众,将党内监督与政府专门机关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群众监督高度整合,形成合力,全面挖掘掌握述廉对象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二是抓质询,拷问不廉倾向。在两年的述廉工作中,该区始终坚持严肃客观,直面问题,不走过场,力求找准症结,充分发挥质询作用。一名科级党政领导由于操办个人有关事项不当,在述廉大会上受到区纪委委员严厉质询,在全区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引发该同志的深刻反思自省,也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三是抓整改,铲除滋腐土壤。通过座谈走访、评议测评,收集整理归纳出对述廉对象建议50余条,强化跟踪督办,狠抓整改落实,积极督促领导干部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工作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堵塞机制漏洞,有效铲除了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近年来,该区先后召开述廉大会3次,确定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17人次,为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上了多堂生动的廉政课。
与此同时,该区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推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集体票决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廉政档案、廉政鉴定等制度,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防止道德失衡、行为失范、权力失控。去年以来,区纪委共对81名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对664个评先评优的单位和852名个人进行了廉政鉴定,否决了2个因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行为受处理的单位的表彰提名;全区2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452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述职述廉,其中78名党政“一把手”在区镇两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大会上,面向“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述职述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报告面达100%。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去年以来,对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和离任审计。持之以恒地实施党务、政务公开,全区公开事项4274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另一方面,该区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狠刹奢侈浪费、大吃大喝、假公济私的歪风。出台了公务接待廉政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得饮酒,区级机关、部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误餐的,一律在廉政灶用工作餐。建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文规定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律不得超标配备,严格实行节假日封存制。
二、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紧盯重点岗位抓监督
紧紧围绕“三突出”,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突出全员参与。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推进、全员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坚持职权“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和“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方案”规定,紧密结合实际,分单位、内设机构、岗位以及内部人、财、物管理四个层面,人人参与职权目录的清理、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绘制、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廉政风险点等级的评估,使全体干部职工认清了自己岗位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切实提高了参与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区形成了“有权利就有廉政风险”和“防风险就是保廉洁”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重要岗位。组织党员、干部详细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特别突出“惠农物资发放、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计划生育指标发放、低保发放”等重要岗位人员,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自由裁量尤其是外部环境对这些岗位责任人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通过自己查、相互评、领导审、会议定等环节,按照人人知晓、个个参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逐步深挖。区纪委严格把关,针对部分单位风险点排查不全面,逐个提出整改意见。全区共公示权力运行流程图813份,排查廉政风险点2000余个,制作公示牌83个,“风险岗位警示栏”75个,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2000余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68项。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至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经济建设的热门领域和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以及专项工作中开展。加强与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联系,对社保、优抚、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注重收集风险信息,制定防控措施,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和纠正,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和上级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去年以来,对81个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累计监督工程项目投资4亿余元。
三、以“三级联动”为机制, 紧盯村级干部抓监督
针对“小村官”“大腐败”问题,汉台区通过运用村监会、村委会、镇办纪委三级联动,有效预防村级干部腐败。 一是强化“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构建了重大村务决策两级联审平台,村民监督委员会先期对重大村务决策进行监督,村里解决不了的问题,提请镇办纪委进行审议。通过两级联审,村民监督委员会与镇办相关部门直接对接,有效解决村务监督中常见的难题,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三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财务手续,村民监督委员会未签署意见的票据,镇办会计核算中心不得入账。对决策程序不到位、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异议,形不成统一意见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可向镇办纪委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三是有效发挥“专项经费”的制约作用。从去年开始统一把村监委会办公经费及工作补贴纳入了区财政村级转移支付,1000人以下的村每村每年3000元,1001至2000人的村4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5000元。各镇办统一建立村监委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考核,严格奖惩细则,防止出现“领了钱不监督”或“从村上领钱不好监督”等问题,不断把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推向深入。四是积极探索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先行确定基础条件好、集体资产积累多的14个社区探索建立了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积极指导社区监委会参与民主理财,对社区的建设项目、重点工作、党务、居务、事务、财务等情况进行审核和纠偏,对社区干部履职、廉洁情况和社区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做好上级政策和群众意见建议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疑虑,充分发挥监委会“代言人、连心桥、调解员”的作用,为推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益探索。五是围绕中心加强监督。通过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监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项目实施,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积极配合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东关、七里办事处所辖村监委会积极参与辖区招商引资、联建开发项目实施,配合办事处、村搞好项目内外环境建设,确保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去年以来,全区村(居)监委会列席村(社区)两委会1494次,提出建议2097条,化解群众疑虑及矛盾纠纷2860件(次),对村级(社区)重大事项实施纠偏、纠正303件(次),避免经济损失178.9万元。全区村(居)监委会监督重大村级(社区)事务760件,根据监委会监督发现的问题,对35名村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