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城固县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该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能由“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承担,进一步规范了投资评审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和上级财政在本县投资项目未列入上级财政投资评审计划的项目。评审按照制定方案、初审、现场勘查、确定工程造价等八个程序进行。
《规定》中还指出,对应进行评审的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投资评审的,将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停止下达预算资金、暂停拨付资金,直至依法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