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坚持常态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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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聚焦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手握问责利剑力斩“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行为,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节前警示提醒严明纪律、节中监督检查紧盯违纪、节后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的节点监督检查机制,扎实开展开展八项规定“3+2”、“一桌餐”接受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开展明查暗访10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6起28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起10人。

强化扶贫、扫黑除恶、营商环境、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成立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组,每季度对全县17个镇办及相关部门实施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式专项检查,严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10月,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7起386人,党纪政务处分152人,其中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件77人。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截至目前,查办涉黑涉恶案件5件9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7人。出台《城固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开展“企业大走访、问题大排查、营商环境大提升”活动,对6个重大项目派驻廉洁建设监督组,查处市场营商环境方面问题101件118人,党纪政务处分68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开展秦岭北部矿山、汉江河沙、黏土砖厂等联合执法检查,对破坏秦岭生态、滥开滥采、非法河道采砂、焚烧秸秆等行为严肃问责。1-10月,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追责45件66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

用好问责利器,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开展约谈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有责不担、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坚决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党内问责47人,领导干部问责46人,工作约谈1205人。(城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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