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工作,近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延长县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延长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该制度共16条,对全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移送程序、时限和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线索移送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制度的出台有利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全面掌握广大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据悉,该制度自2020年4月26日起施行,为了使制度得到严格落实,4月26日,延长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制度的具体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接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5个,制度出台后,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提高线索移交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延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