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出台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在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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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黄龙县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做到激励约束并重、严管厚爱结合,充分唤醒受处分人员初心,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做足准备,精确把握。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为主,加强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回访教育工作纳入廉政教育工作规划,印发《黄龙县纪委监委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时间、内容,将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和因失职失责被问责人员作为重点跟踪了解对象,对每名受处分干部建立回访档案,记载所受的处分类型、处分时间、影响期限以及违纪违法事实、性格特点和特殊情况等,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量身定制回访计划,做足回访教育前准备功课,切实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

突出关怀,暖心回访。实行分级负责制,谁处分、谁回访,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处分决定,由相应的纪检监察组负责进行回访;各乡镇纪委(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组)作出处分决定的,由各乡镇纪委(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组)负责进行回访。坚持教育监督和认可鼓励相结合,回访过程中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疏通和政策解释工作,鼓励放下包袱,认真工作,使每个受处分干部都能从内心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关爱。对工作消极,受处分后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情绪低落的党员干部,坚持多次回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实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鼓励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结果运用,注重成效。回访结束后,回访工作组将被回访人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改正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等信息收集整理后,向被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并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登记表》,归入本人案卷,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为改正错误快、工作业绩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在重新任用上创造条件和机会,切实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回访教育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分析。2019年以来,黄龙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回访教育48人(次),向“掉队干部”伸出手、拉一把,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黄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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