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川县纪委监委以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厅(室)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机关工作闭环督办落实制度,实事求是、跟踪问效,助力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该县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意见》要求,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安排部署、县纪委常委会、纪委书记专题会工作安排等纳入督办事项,分类制定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进展报告、批示和文件落实台账、交办事项清单等,确保应纳尽纳、应督尽督。在制度上,建立委主要领导抓总调度、班子成员分头负责、室部具体落实、办公室汇总反馈的工作机制,分级负责、系统推进;在流程上,办公室收集督办内容,分送各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落实,及时汇总办理进展、分类形成报告送委主要领导审阅,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分头反馈,循环反馈、促进落实;在方式上,灵活采用电话沟通、当面交流、实地督促等方式,持续跟踪承办班子成员和室部办理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展。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时限,分类确定督办频率,即时性工作当日督办、当天汇总;7日内完成的任务,每3日督办1次,临期汇报;1月内完成的任务,每周督办1次,每半月汇总上报1次。根据督办内容,分类汇报报告,单一内容的采用报表或文字表述,任务量大的另附表格、工作报告报送;任务涉密的督促承办班子成员当面向委主要领导报告。根据完成情况,分色反馈提醒,已完成的用黑色标注,进展平稳的用黄色标注,进展缓慢的用红色标注,预警功能明显。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实行督办效果定期研判制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两次提醒后无明显进展的,下发建议书督促整改;多次提醒后仍落实不到位的由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请示委主要领导后交组织部门追责问责。(洛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