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启动“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机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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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近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机制”。

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曾岚亲自调研,多次召开试点单位座谈会,研究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探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完善群众监督手段、改进群众评价的办法,并明确提出建立“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机制”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测”。针对单位具体业务工作,统一印制了既有共性内容,又有个性内容的“群众监督测评表及回寄专用信封,由试点单位统一发放,群众和服务对象独立填写后自行寄回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和掌握群众满意度。二是“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基层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等群体召开群众监督评议大会,现场进行测评并公布结果,现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质询,力求现场解决问题。三是“运用”。把群众满意度与考核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挂起钩来,作为考核政绩的标尺、实施奖惩的标尺、科学决策的标尺,对评议结果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的具体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省委常委、市委常委姚引良对此作出专门批示:“抓好试点,认真总结,不断完善,以利在更大范围推广,形成群众监督政府,监督权力机关的机制。”

目前,该市纪委、监察局已经发放了第一批“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测评表”,并要求试点单位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构建群众有序参与、信息渠道畅通、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群众监督评价长效机制,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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