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富县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抓重点带全局、重实效抓落实、求创新显特色”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着力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明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年初全面安排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将8个方面、48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各部门,明确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和31个牵头单位及70个参与部门单位的责任,县委与20个党委、61个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工作,并进行督查指导,层层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建立了责任制落实情况电子台账,强化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坚持对全县乡镇部门进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有力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问责问廉问效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及时出台《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制定了 “十条禁令”,提出了《富县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条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三问三解助农增收”等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开展访贫问苦,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级各部门大力精简会议活动,压缩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全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查纠干部作风问题4起,通报批评单位4个,约谈3人,开展明察暗访16次,处理干部4人,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二是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继续发挥三问推动工作落实的抓手作用,对36个未开工的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向69个重大建设项目派驻“三问”工作组,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跟踪监督,实施三问81人,督促整改问题15个,有效推进了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12个三城联创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问责谈话,为“三城联创”工作达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一是积极健全宣教考评机制。印发了《2013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调研法规和干部培训工作要点》、《富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明确了目标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二是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党风廉政宣传稿件488篇,刊登纪检监察信息11篇。继续坚持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利用户外媒体对6部作品进行了循环展播,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推动宣教工作深入开展。对全县90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授课,系统培训了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中集中开展了“严明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党章》”知识测试和竞答活动,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有效。一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组织76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政风行风宣传,对21个公共服务行业和18个行政执法单位短信平台进行了更新完善,对32个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问卷测评,对不满意站所张家湾镇经管站实施了“三问”,对4个存在问题站所进行了纠正处理,有效地促进全县政风行风作风好转。二是认真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全年清理教育违规收费5起,清退违规费用41.8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国道及乡村道路进行明察暗访,纠正违规上路执法1次,不规范执法5起,有效遏制了公路“三乱”的反弹。三是扎实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已建成,首批进驻行政机关和便民服务单位正在确定,各项规章制度已经制订完善,正在登记进厅事项、规范工作流程。
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16条,初核了结12件,转立案1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31件,处分科级干部18人。实施警示训诫共137人,其中警示提醒78人,诫勉督导34人,责令纠错25人;乡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81人,其他人员98人。实施挂牌点名接访16件、信访监督5件,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双重职责。
行政效能监察不断加强。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检查药械经营、使用企业332家,餐饮服务业727家,行政处罚违规违法问题42起;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场所512处(次),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287条(处),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达到了100%;检查涉及环境污染企业23家,查处违法问题6起。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修订完善了工程项目建设审核检查制度,对45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排查,下发整改指令书11份,对2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停工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重点对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县涉及贷款公职人员1272人,通过排查核实,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注重能力提升。建立完善了常委班子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学习情况检查与考核制度,坚持周一例会集中学习、积极参加中省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纪律规定,对纪检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清退专项活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了零报告、零持有。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对机关内部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对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强化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联系,扎实开展了专项工作检查和目标任务考核,整体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
清风拂鄜州,廉花朵朵开,沁人之心脾,育人之尚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