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新农合资金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新农合监督主要采取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对当日补助病人补助审批表及所附票据进行审核的办法进行监督,但往往难以查找和发现问题。由于乡镇卫生院收费票据为人工开据,一些乡镇卫生院,从自身利益出发,开虚假票据,附在补助审批表后套取国家合疗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问题,富县创新新农合监督模式,采取“四查、一统一、二公示”的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即对审批表所附的各项收费票据采取查药房、查科室,查对原始处方和收费本记录;要求乡镇卫生院克服资金困难的问题,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票据;拟报销的合疗资金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经县合疗办审核按比例给予报销的合疗资金在合疗办予以公示的办法进行监督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堵塞了新农合资金管理的漏洞,保证了新农合资金的公开、公正、安全使用。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