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纪委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一是抓教育,重自律。该县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抓好每周一学习制度,将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干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每年都组织开展内容不同的主题教育活动,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大力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职业道德。并经常性地组织干部对先进事迹和反面教材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二是抓制度,重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支部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10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工作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用制度保证机关工作的健康、有序、高效运转,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不断推进自身建设。
三是抓督导,重绩效。一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并对机关各室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按制度兑现奖惩。二是加强对统一派出机构的管理。与各派出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纪委常委包抓制,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抓评议,重民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社会通报制度,定期向人大、政协和通过新闻媒体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黄龙电视台开辟“政风行风面对面”专题栏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在黄龙县纪检监察网上建立公众举报监督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从各部门邀请特邀监察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28名,定期召开会议,向他们汇报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情况,倾听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