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三个强化”巩固作风建设
打印

为进一步巩固县委“作风建设年”成果,延川县纪委积极采取措施,重自律、严管理、强监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继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强化自律意识。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廉政规定,深刻领会持之以恒抓作风转变的重要意义,主动阅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典型案例,自觉接受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要注重小节、严于律己,严防思想懈怠、行为失范、道德滑坡。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从严从细要求自己,不搞特殊,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

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里,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讲全规章制度,讲透上级精神,讲清责任后果,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红线”、清晰识别“禁区”,坚决守住“底线”,将上级精神和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全区各纪检监察机构要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纪依规从重处理。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发现违规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或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上一条:吴起县74个部门单位接受群众现场测评
下一条:宝塔区“四抓”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风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