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突出“五抓三强化”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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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陵县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将其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四风”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采取“五抓三强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制度,狠抓督促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县委中心组、龙乡大讲堂专题辅导、集中讨论等方式,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实施意见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会精神实质,在厉行节约、树立廉洁意识方面形成广泛共识。

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陵通讯》、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访、播放标语等方式,重点就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进行详细解读。依托县委党校及远程教育等有效载体,对全县88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十八大精神和“八项规定”集中轮训。县纪委监察局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先后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站发表有关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信息48条,全县上下形成了自觉落实《八项规定》的浓厚氛围。

抓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通知》、《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通知》、《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黄陵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控制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等活动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管理办法》、《黄陵县党政机关干部作风若干禁令》、《关于印发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制度的通知》等26项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了强有力制度保障。

抓落实,做到示范引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八个坚持”:即检查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公务接待坚持“廉政灶”就餐,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考察培训坚持节俭务实,公务用车坚持统一调配,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坚持从严清理办公用房。目前全县8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廉政灶,并延伸到9个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同期下降26.5%,会议费同期下降65%,公务用车费用同期下降13.7%,共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291间,清理上缴财政办公用房租金7.64万元。

抓督查,保持严惩态势。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和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情况进行巡回抽查检查;先后8次深入城区15家酒店和乡镇10余家酒店进行暗访抽查,有效杜绝了公款吃喝现象;深入40余个部门单位,查看公车使用登记、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情况;对违规出国境的3名干部实施警示训诫,并将出国境费用2.94万元全部收缴国库;先后3次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对违反规定的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下一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以中央和省市县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为警示,认真汲取教训,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要求,自我警醒、自我净化,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向中央基准看齐,不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重点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全县上下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灵活形式,丰富载体,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准确把握要求,深刻领会实质,营造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机制,重点围绕精简会议文件、控制“三公”经费、公款送节礼、公款娱乐消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公款购送土特产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扎紧作风“篱笆”,努力形成不能不愿不敢违反规定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县委抓总、政府参与、纪委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纪委联合督查的长效督查机制,坚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强化督查预警,坚决整治公款送节礼、公款娱乐消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公款购送土特产等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和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责令纠错,对检查中发现执行不力的乡镇或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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