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川县纪委紧紧抓住“国庆”这个关键假日节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以及省纪委“六项纪律”贯彻情况,切实防止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娱乐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三个突出”狠刹“四风”。
一、出台规范,突出“标准细化”。一是细化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出台了《延川县纪委“十不准”》,对延川县纪委干部进行严格管理。二是细化领导干部下乡交纳伙食费要求。要求领导干部下乡必须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并交纳相应的伙食费。具体为到乡镇为一天25元/人,其中早餐5元/人,午餐10元/人,晚餐10元/人;到村组开展公务活动在村民家中就餐的,没人每天15元。三是细化严禁节礼要求。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肃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及县纪委规范了在假日节点纪律要求的措施,明确了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安排公务无关的接待、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和健身活动等行为。
二、加强教育,突出“全面覆盖”。一是精神学习全覆盖。全面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纪律”和市纪委相关纪律要求等制度规定以及上级关于作风问题的各类通报。二是宣传教育全覆盖。开辟了电子显示屏、廉政文化宣传长廊等宣传栏目,即时提醒教育,将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第一时间以最直接、最直观的方式向全县人民进行宣传警示,使大家能即时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绷紧廉政这根弦。三是教育对象全覆盖。教育对象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
三、监督检查,突出“方式创新”。一是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提问题、查凭据、作对比等一整套完善的检查办法,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二是建立“三公”预算公开制度。围绕年度“三公”经费下降30%的目标,要求各单位每月将“三公”开支情况报送财政部门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对超支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三是开辟24小时群众举报监督热线。通过向社会公布监督热线,让全县人民向纪委反映和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等问题主动接受群众举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