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川县纪委新一届领导班子,针对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采取五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是分级督查机制。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乡镇纪委负责对本乡镇中小建设项目的监督;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负责对所在党委各部门、联系单位中小建设项目的监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检查体系。
二是全面公开信息。坚持对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批、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入围队伍的资格审查,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体现公开原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定标,审查投标单位是否有不良记录等。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电话、信访等投诉,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招标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和出现的问题做出监察决定、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等行为。
四是审查拦标价格。该县纪委监察局规定对每个招标项目都参与并监督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拦标价的审核工作。从拦标价编制的定额、主要材料价格等方面认真审核,通过审核做到编制的合法合理性,避免拦标价格编制脱离地方实际,造成工程建设资金的浪费。
五是严格备案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廉政监督,实行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和廉政“三合同”同时签订,并将廉政合同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加强合同履约跟踪问效,促使招投标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文章来源:延川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