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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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延市监发【2011】18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规范现行体制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促进该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经研究,黄龙县监察局、安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重点包括:被责令改正、限期改正、停产停业、停止建筑施工、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照、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复查情况;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隐患的处理情况;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是否按时办结的情况;2010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实地检查、征询服务对象的意见等方式进行。按《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监察局、安监局。于此同时,监察局、安监局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检查结束后,监察局与安监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联合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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