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长县纪委 监察局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采取九项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狠抓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强化纪检监察同公检法、审计、财政和人事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线索相互移交工作,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部门加强联系的四个规定即《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纪律检查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互相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关于加强工作联系的通知》。
二、县纪委监察局要开通举报网站和12388举报热线电话。抓好县乡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纪检监察干部定期下访制度的落实。畅通信访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
三、县纪委各室、派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要变坐等举报为主动搜集线索,走访群众,深入基层农村、厂矿企业、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排查、挖掘案件线索。
四、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或有关机关移交的案件要深入剖析,从中发现线索,查处案中案。
五、纪委监察局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纠风治乱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应及时按规定查处,对隐瞒不报或压案不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县纪委监察局内部各室和派出纪工委全年必须要查办出能够给予纪律处分的案件,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优树模、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七、乡镇纪委全年必须查办出能够给予纪律处分的案件,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完不成查案任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先时“一票否决”。
八、实行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制度,加大对乡镇查办案件工作的督导力度。遇有需要回避的随时研究决定,将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纪委常委和各科室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依据。
九、坚持纪委常委会每周听取各室和每月听取乡镇汇报案件工作例会制度。纪委各分管常委要在每周五向书记汇报所分管科室查办案件情况;乡镇纪委书记每月底要向县纪委主要领导汇报本乡镇案件查办情况。
采取九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部门共查处各类案件15件,处分 17 人,其中党纪处分16人,政纪处分3 人,实施警示训诫4人。挽回经济损失23.46万元。
文章来源:延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