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自2009年11月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进行督查检查,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重点对2008年以来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以及非国有资金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排查出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项目67个,100万元以上项目106个,其中非政府投资15个,建立项目台账70个,累计发出《整改通知书》43份,指出问题63个。工作中,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建设边规范的原则,对列入治理范围的项目进行全面彻底“回头望”,对检查出的问题再行督办,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制订了《黄陵县100万元以下城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共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24次,发现问题10个,现场纠正8个,责令建设单位重新招标3次;并对全县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前四批的33个项目开展自查和进行抽查,目前未发现挪用资金、擅自调整投资计划等问题。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