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是一部党内重要法规,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颁布实施以来,该县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党员领导干部对照52个不准,自查自纠,规范从政行为,在全县上下掀起了学习《准则》、遵守《准则》热潮。为了使领导干部牢记《准则》,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该县纪委宣教文卫纪工委推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提醒牌,以桌盘的形式放置在各党员领导干部办公场所醒目处,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慎独、慎欲、慎微……
同时将提醒内容发给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过程中参考,并逐步推广。
警示提醒内容如下:
为了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利,永葆共产党人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的本色,请你务必牢记并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条规定”。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4、禁止违反规定聘用、选拔使用干部。
5、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6、禁止违反规定乱审批、乱收费、乱罚款和设立“小金库”等行为。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