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举行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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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省纪委副书记纪相忠出席会议,对延安的“三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大会举行了我市首次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效。
  市纪委委员出席了会议,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县纪委书记,市纪委派出(驻)市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副县级纪检监察员),部分中、省驻延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各室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基层群众代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考核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大会首先由市纪委首批确定的“三述”对象子长县委书记薛海涛、富县县委书记刘天才,市城管局局长鲁保国、市交通局局长韩长安、市环保局局长裴小元分别进行了述责述廉述效。五位“三述”对象针对自己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述责;针对自己围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进行了述廉;针对自己围绕作风建设、行政效率等方面进行了述效。
  在听取了五位“三述”对象述责述廉述效情况汇报后,市纪委委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对“三述”对象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了提问和质询,并对每一位“三述”对象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工作绩效情况分别进行认真测评,并由市纪委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纪相忠在听取大会发言后指出,延安组织开展的“三述”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他要求,要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述责述廉述效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突出重点,确保述责述廉述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履职述廉,全面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
  杨鑫在总结了五位“三述”对象的汇报后指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效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问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廉洁从政、高效行政的有力举措,是深化问责问廉问效制度,强化主要领导自律意识,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大胆实践。
  杨鑫强调,要不断健全、完善、落实好“三述”制度,创新方式方法,规范程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放在“三述”工作的首位,并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规范运行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扎实推进。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述”工作取得实效。
  杨鑫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把握“三述”工作的导向性。要真正体现“三述”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这个责任,坚决贯彻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中心工作部署之中,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到位。要明确“三述”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由纪委具体组织实施。要注重“三述”等次评定和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等次的,纪委给予通报表彰。对评为差等次的,由纪委对其实施“三问”,或进行深入调查,问题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建议组织处理,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每次“三述”结束后,纪委要向党委(党组)报告评议情况及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要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任用干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要注意把握“三述”的综合效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文章来源:延安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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