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创新机制推行“廉政勤政示范岗”
富县创新机制推行“廉政勤政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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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县政府综合纪工委创新工作机制,在所驻部门单位领导履行廉政职责方面,通过积极探索,制定了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政职责》,推出了“廉政勤政示范岗”创建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全面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和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广大机关干部执政为民、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树立风清气正、尊廉崇廉的良好社会风尚。该县政府综合纪工委在所驻系统开展了“廉政勤政示范岗”创建活动。一是向所管辖的部门单位下发了廉政职责样本,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业务职能,装框上墙廉政职责,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通过廉政职责的制定,使政府综合系统领导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清廉执政上有新的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效能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二是对所驻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纪工委对“廉政勤政示范岗”集体、个人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组织推荐,民意测评,平时考核”三种方式确定岗位、个人人选,同时实行“统一授牌,动态管理”,定期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活动开展中各部门都能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单位财务管理、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为重点进行评选,在具体创建措施上从“五个结合”上提高创建效果。(即将“廉政勤政示范岗位 ”创建活动与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单位、站所(窗口)建设相结合;与党员承诺相结合;与“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相结合;与“创佳评差”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结合)进一步重点突出创建效果。每年评选一次,年终对达到创建要求的单位给予授牌表彰。目前累计已评选表彰命名“廉政勤政示范岗”集体15个,示范岗个人18人。三是将创建结果计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评优树先,个人提拔使用、职务晋升、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据了解,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弘扬了新风正气。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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