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黄陵县纠风办日前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活动。
此次测评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对全县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广泛开展政风行风测评。集中测评活动于10月19日进行。测评对象按类别分为行政管理30个部门和单位,及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18个部门和单位,及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26个行业和单位。在测评内容上,主要从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三个方面进行测评。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测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对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主要测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情况等。在测评方式上,分为问卷测评、MAS短信及ICD语音外呼(即10000号寻呼)系统三种方式进行测评。对行政管理部门采用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由县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采用移动MAS短信调查和ICD语音寻呼的方式进行。在结果评定上,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序列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分为问卷测评和综合测评两种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90分,综合测评占10分。行政执法序列和公共服务部门行业按百分比进行统计。测评采取群众测评为主、纠风办扣分为辅的方法进行。根据最终测评结果按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三个序列排出先后名次,并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确定档次,即各序列的前五名为“优秀”等次,各序列的后五名为“一般”等次,其他为“良好”等次。在结果运用上,以县政府或政府纠风办的名义发文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对测评各序列“一般”等次的单位,按照警示训诫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其列为下年度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对象。
为确保测评活动顺利进行,工作中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测评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正确对待行风测评。同时,将10月19日确定为测评宣传日,由列入政风行风测评的各部门单位组织所属部门行业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立测评宣传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部门行业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工作程序、服务承诺,开展政策咨询,受理投诉、公布举报电话等活动,在全县营造良好氛围,使测评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透明度,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力争通过开展集中测评活动,促进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增强管理水平,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政风行风根本好转,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富裕和谐黄陵提供坚强保障。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