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严督查促重建 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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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宜川县纪委组建六个专项督查工作组,明确内容,严明纪律,全程督查。

明确督查内容。一是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组织领导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专题研究,工作机制和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等;是否依法、高效履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县级帮扶单位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是否和乡镇协作配合,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解决具体困难问题,全力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加强对干部作风和效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干部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是否坚守工作岗位,有无脱岗现象;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是否存在“慵懒散”行为以及作风不实、浮夸、虚报瞒报的问题。三是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在在救灾款物分配、拨付和使用中,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克扣等问题;救灾物资的采购和管理是否存在损失浪费和弄虚作假等问题;救灾款物发放是否存在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问题。四是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灾后房屋修建、道路交通、水利设施修、基本农田、主导产业复等重点项目建设是否依法履行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环评等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相关手续是否完整、齐全;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和物资采购等是否经过公开招投标,招投标过程是否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围标串标等问题;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无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项目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有无违规插手或干涉招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和其它不廉洁行为;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进展缓慢,质量监督走过场的问题。

严格纪律要求。督查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贪污、截留、挪用、克扣、骗取救灾款物,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公开曝光。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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