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最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延长县基层纠风工作,根据市监察局、纠风办文件精神,结合延长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延长县13个乡镇和社区成立乡镇纠风工作组和农村纠风工作监督员。
各乡镇纠风工作组组长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其他成员从纪委委员和在编在职的乡镇青年干部中推选。乡镇纠风工作组在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的指导下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纠风办负责,享有在本辖区内的监督检查权和受县政府纠风办委托办理案件的处理权,接受村纠风监督员的举报,并指导村纠风监督员开展工作。每个行政村选举一名纠风监督员(行政村人数在2000人一下的选一名监督员,行政村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选两名监督员),村纠风监督员要求热心公益事业、勇于维护群众利益、遵纪守法、明事理的村名中选聘,主要是对本社区、行政村内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向上级反映和举报违规违纪问题。县政府纠风办为各乡镇纠风工作组统一制作了牌子。
乡镇纠风工作组和农村纠风监督员的成立,是县纠风工作的进一步延伸,给了乡镇工作一个有力抓手,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纠风工作、理解纠风工作和支持纠风工作,化解了社会矛盾,平息了不满情绪,为纠风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文章来源:延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