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阁楼镇从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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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有多少“家底”?村里的钱是怎么花的?……这些问题一直是村民十分关心的又似乎是“雾里看花”弄不清楚的“闹心事”。如今,走进宜川县阁楼镇从多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一本本会议记录,一卷卷调解案卷,一个醒目的财务公开栏将其工作展现的沥沥尽致,彻底打消了群众的种种疑虑,使农民不在“雾里看花”。

 

  2009年9月按照市县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从多村民监督委员会在镇党委、镇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正式挂牌成立了,经选举村民李永红当选为监委会主任,周永学、杨志军当选为委员。监委会成立后在镇村两级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主任李永红上任后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积极带领班子成员参与党支部、村委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群众好评。

 

  2010年正月,从多行政村上从多村民小组对该村集体26亩红富士苹果园进行了对外承包,经过激烈招标,最终以12万元的价格发包成交,承包期为10年,这下,群众的眼睛亮了,村上的承包费怎么管理,怎么使用成了群众的“闹心事”,会上讨论后,绝大部分群众认为。村子小,每年开支不大,这么多钱不该全部作为村上的公积金,应该将9万元分到群众手里,留3万元作为村上的公积金,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经几次会议后,村组干部与群众意见不同,达不成协议。之后,群众将这一问题反映到该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求协调解决,主任李永红收悉后,当即召开班子会议,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汇报了这一情况,经研究后决定,群众意见合理,予以采纳。随后,监委会与上从多村民小组班子成员召开协调会,要求村民小组尊重民意,将承包费做为两部分予以分配,经过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9万元分配到个人,作为村民发展生产资金,3万元留在村上作为集体公积金,用于公益事业之用。并在监委会的监督下,给群众现场予以发放,每人分得生产发展资金460元。

 

  2010年5月份,村上突然停电,经电力人员查看后,认为,上从多村变压器缺油了,不能正常工作,需进行维修。村民又找到了监委会,监委会认为这属于村上公益事业,应从村公积金中支付,李主任立即找到村民组长,要求尽快予以解决,以确保群众正常用电,在村民小组和电力部门的努力下,第二天就维修了变压器,并在监委会的监督下支付了1000元的维修费。

 

  以上事例是该监委会工作的具体展现,他们尽职尽责,在调解民事,账务公开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阳光监委会”、“百姓的贴心人”。

文章来源:宜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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