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十七届二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项目支撑、城镇带动、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的战略,督促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运作,努力打造阳光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延长县对交通运输、城市基础实施等69个重大项目派驻了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组。
各“三问”工作组严格按照《延安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和《延安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三问”工作。坚持监督检查、调查处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与教育惩处相结合,对“三问”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积极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工作效率低下等行为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三问”工作组积极督促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垄断、哄抬工程建设原材料价格、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强行承揽其他服务的行为;维护被征地拆迁的群众利益,督促有关县区、单位解决好被征地拆迁涉及的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单位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保障环境;全面监督检查各项目实施县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和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管理、资金使用、施工环境等方面的工作;认真受理和调查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问题。在项目建设中利用权力阻碍工程进度或推诿扯皮的严肃处理,必要时进行立案调查,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持保量按时完成。
为了保持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县纪委还对派驻的 “三问”工作组制定了“四不准”工作纪律,即:不准参与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借发标、开标、评标之机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物品及有价证券;不准给施工单位指定或推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相关设备,为自已或亲属从中谋利或索取回扣;不准有向建设单位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文章来源:延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