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为突破口,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民权民利、严肃惩处腐败五大机制,着力构建具有圣地特色的惩防体系,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该市充分发挥市、县(区)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并建立了纪委领导包抓联系工作制度,全力抓好组织、协调、督促和任务落实工作。推行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牵头部门与协办单位的协作配合。各级党委(党组)对照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及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梳理盘点工作任务,严把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度。市纪委制定并出台了《创建惩防体系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规格数量和时限要求,坚持分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做到创建目标明确、时限具体、任务到人。适时组织召开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督促落实滞后工作,确保将市委《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分值,严格考核程序。市纪委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下访单位等方式,深入县区和市直部门全面检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责任追究。结合工作实际,市、县、乡、村分别培育了一批高质量、高标准、高规格的示范点,市纪委专门设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奖项,在市纪委全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同时,通过设置大型宣传牌匾、廉政文化墙等形式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作动态和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