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围绕“三项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宝塔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围绕“三项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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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塔区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来,积极围绕“三项重点”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围绕重点对象实施监督。把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二是围绕重点内容实施监督。参与全区性重大会议(全委会、干部推荐等),并围绕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人财物及项目等进行监督。三是围绕重点环节实施监督。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结果等重点环节实行监督。
  去年以来,各派驻机构紧抓“三项重点”,配合委局或独立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行政综合纪工委对财政局公开采购进行重点监督,涉及资金888.19万元,监督公务车辆购置72辆,拍卖处置14辆;政法纪工委派人考察政法系统干部并做廉政鉴定24人,做立功受奖廉政鉴定37人;农林水牧纪工委选择在新农村建设和涉农资金发放上全程监督,涉及资金4200多万元,确保了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安全,有效预防了干部“栽跟头”。

文章来源:宝塔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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