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纪委:着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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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在把好关口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一是把好警示训诫对象的确定关。在落实廉洁自律、案件检查、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信访初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工作抽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中,特别注意发现有腐败苗头和一般性错误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根据警示训诫防线三项制度的要求,来确定警示训诫的实施对象。二是把好审批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严格按照错误的性质和轻重,由县纪委提出警示训诫名单,填写《警示训诫对象谈话审批表》,由县纪委书记办公会或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三是确定警示训诫谈话关。对已审定的警示训诫对象下发通知书,明确谈话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在谈话中讲清警示训诫对象的错误事实、错误根源和错误性质,明确改正错误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时限,并要求被谈话人制定出整改措施,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组织和群众的全程监督。四是把好回访监督帮扶关。围绕警示训诫对象提出的整改目标,确定专人进行帮扶整改,整改期满后,根据帮扶人和党组织的帮扶意见进行回访,听取整改情况,严格认真做出整改结论。五是严把教育效果运用关。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警示训诫对象的错误、整改情况资料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对警示训诫对象能认真整改,努力工作的,不影响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对警示训诫后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彻底,按照相关规定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完全不整改或整改后抵触情绪大,屡犯错误的严格依纪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目前,共实施警示训诫16人次,其中警示提醒11人,诫勉督导5人。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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